发货说明:
1.每天12:00前付款的订单,当天下午发出(指已付款的订单,以付款时间为准);
2.每天12:00以后付款的订单,次日发出
3.每周日本公司及合作快递公司休息,故所有已付款的订单不发货,顺延至周一发货。
运费说明:
我公司现合作的快递公司为圆通,快递不到的可以发邮政平邮和EMS,也可发EMS经济快递(E邮宝,但请在定单中说明),我公司是在北京发货,因各地快递公司报价不同,故运费方面也有所不同,请大家在选择快递公司时查询一下该公司的配送网点,以免不到,耽误送货时间,
圆通快递:http://www.yto.net.cn/
EMS查询网址:http://www.ems.com.cn/
查询电话:11185 外地查询加拨当地区号即可
运费标准:
物流快递:江,浙,沪地区首重一公斤7元,续重5元
广西,贵州,海口,西宁,兰州,甘肃,西藏,新疆,首重一公斤12元,续重10元
全国其他省市首重一公斤10元,续重8元。
(凡购买本店商品的顾客,则视同接受下列各项售后服务条款)
一、调换规定(指商品无质量问题的调换)
1、自收货后7日内,未使用过的产品,可调换,往返运费由买家承担。
2、调换前提:包装未破损;吊牌未撕下;商品未受压变形;商品表面无划痕或损坏;防伪标涂层未刮开;非人为损坏。
3、商品退回后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。
4、凡不符合以上3条的任意一项的,一律不予调换。
二、保修规定
1、【包换】收货后7日内,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的,未使用过的商品,包换。往返运费由公司负担(快递尽量不要选到付)。但要符合以下条件:提供数码照片,经公司确认(辨认)确系质量问题的;吊牌(即保修卡)齐全;以上要素缺任一项的就只能‘包修’了。凡拒绝提供数码照片的不予包换。
2、【包修】收货后7日—90日,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的包修。运费各承担一半,由客户送修或寄回的运费由买家承担,修好后寄去的运费由公司承担(例如在大商场购买的质量问题也是送修);但要符合以下条件:提供数码照片,经公司确认(辨认)确系质量问题的;非人为损坏;吊牌(即保修卡)齐全;凡拒绝提供数码照片的不予保修。
3、【维修】售出三个月至18个月以内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提供有偿服务,适当收取材料与加工费(费用经公司核算后报价给客户);运费由买家全部承担;
4、依据国家对轻工类产品的《三包规定》,出售18个月后的产品不再受理维修